感覺統合治療或另類療法:因為許多台灣父母害怕被標記為ADHD,所以通常他們使用不正確的治療方式,像接受感覺統合治療或另類療法。
因此正確治療是:藥物治療合併父母的認知行為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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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為什麼正確的治療必要選擇藥物治療?]
從美國MTA的研究:發現藥物治療的效果是100個小孩裡面有 56 個小朋友是注意力不足和過動症狀是有改善的
因只用藥物治療即有效的數據呈現
[為什麼正確的治療必要有家長的認知行為治療?]
家長的行為治療的效果是100個小孩子中 34 小朋友注意力不足和過動症狀是有改善的。
因只用家長的認知行為即有效的數據呈現
[因此最正確治療就是"藥物治療合併父母的認知行為治療"]
最有效的過動兒治療是藥物治療再加上家長的行為認知治療;其效果是100個小孩裡面有 68 小朋友注意力不足和過動症狀是有改善的。